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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博源的每个星期三下午,学生们都能有时间来做自己最喜欢的事,男孩子们一般抱着篮球来一场酣畅淋漓的篮球赛,女孩子也是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聊聊八卦,谁又和谁走的近,谁偷偷喜欢着谁,都是十七岁女生们窃窃私语的话题,又或者聊聊自己喜欢的明星,谁长的好帅,谁又和谁闹绯闻了,在这种话题上,女生总是有吐不完的槽,亦或者是哪部电视剧的剧情没有按照自己的想象来发展也是罪不可恕,总要吐槽好久,直到出现一个新的话题。

    当mp3里的歌重复一遍又一遍直到让我有点疲倦的时候,手中的《临界爵迹》也是刚好看完。我一直都喜欢着郭敬明,尽管有人对这个男生嗤之以鼻觉得他拜金什么的,但我就是喜欢他,喜欢他的文章,喜欢他那份执着,为着自己的梦想,这个瘦小的男孩子忍受得了别人对他的不理解,忍受得了孤独,终于有了自己的一份成就,我打心眼里替他高兴。

    我放下书,揉揉眼睛,起身站在窗边看看风景,大大的落地窗望出去一览无余。快要入秋了,但风吹在脸上却还是暖暖的,楼下就是篮球场,一群男生大汗淋漓地抢着球。

    心底一紧,我又看到了那天晚上看到的那张脸,尽管那天晚上只看到了侧脸,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是那个人。比起他在夜色映衬下的脸,白天的那张脸更是棱角分明,颀长的身材,一件浅色的T恤,牛仔裤,运动鞋,明明就是最普通的穿着,在他身上却显得格外的不一样。

    我的心跳得飞快,眼睛一眨都不眨地看着他轻轻踮脚把球投进了篮筐。

    三分。

    场上立刻响起一片欢呼声。

    爱北赶紧叫了爱北过来,把他指给她看:“你认识那个男生么?”

    顺着江夏指的方向看过去,许爱北只看见一群大汗淋漓的男孩子,摇摇头:“哪个啊?”

    我有些失望地叹口气,眼睛却再也没离开过那个人。

    没有人比我自己更清楚,懵懵懂懂的我,心底好像萌生了一颗叫做“喜欢”的种子。

    几天后的晚上,寝室的姑娘们都渐渐入睡,我刚刚有了困意,就听见有人在叫我,声音又轻又细。

    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发现许爱北立在床前,披散着头发,歪着脑袋一动不动地盯着自己,我吓得一咕噜爬起来:“爱北你干嘛?你要吓死我啊?”

    爱北麻利地脱了拖鞋,跳上床来捂住我的嘴:“小声点,别人都睡了。”

    “你作死啊,大晚上的吓死我了!”狠狠捏她一把,她吃痛地叫起来:“哎呦!你轻点,听我说完。你那天不是看见一个男生问我认不认识嘛?我帮你打听出来了。”

    我奇怪:“你不是没看见他人吗?”

    爱北傲娇地说:“我是谁啊,怎么可能没看到!”

    我惊讶地捂住嘴,再也说不出话。

    那个男生叫苏杭,是高二(3)班的,学习一般,篮球打得超好,有两个好朋友,一个叫陆煜森,一个叫季柏安,名字起得倒是人模人样的,模样也不差,但是这三个人仗着苏杭是学生会会长,一向在学校为所欲为、横行霸道,老师对他们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然而就是这样的男孩子,却在学校里总有数不清的爱慕者。

    爱北揉揉酸涩的眼睛:“还记得开学典礼上扔纸团砸到我的那个人么?那是季柏安,找你拿纸团的就是苏杭。真是不明白,学习又烂,也没什么家庭背景,真搞不懂怎么当上学生会会长的。”说完她便自顾自地穿鞋回到自己床上,翻来覆去了一会儿就再也没动静。

    被月光照亮的屋子里,就剩下我一个人睁着眼睛。

    原来其实在那么早的时候就已经见过了,我默默地想,你瞧,缘分就是这么奇妙,在你不知不觉的时候就已经悄悄接近了你。苏杭,苏杭,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果然是与众不同的名字,若是在古代,定是一位翩翩公子,一身白衣,一把折扇,风华绝代。

    想着想着我又有些懊恼,苏杭早已经就不记得我了吧,我人生中第一次觉得自己不够耀眼,仅仅是一个平凡的姑娘,没有让人过目不忘的本事。

    苏杭的教室在二楼,正好老师办公室也在二楼。知道这些消息后,我很快找到了可以见到苏杭的“捷径”——每次去老师办公室,我都会刻意绕过苏杭的班级,经过的时候只要有意无意地看看他们教室,总可以看到他坐在靠窗的座位上,或看书,或跟陆煜森、季柏安打打闹闹。

    有一次放学,我抱着作业从他们教室门前经过,看到苏杭靠在楼道的墙上,敞开的校服领口露出里面白色的T恤,我第一次见到有人在校服里面不穿衬衫,而是T恤,可是他穿着依旧好看到不像话,一只手插在裤兜里,夕阳透过窗户零零碎碎地照在他身上,任凭身边的人来来去去,吵吵闹闹,他却安静的像画中人一般。

    我抱紧怀中的作业本快速走过,小小的心脏快要蹦出来一般。

    没事的时候,我经常会想象苏杭那双打篮球的手写字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修长有力的手指握着笔,连每个指节都弯曲到恰好。我知道,每天苏杭都会骑着自行车沿着一条林荫道回宿舍,我跟在后面,亦步亦趋;我也知道他成绩一直垫底却在学生会混得风生水起。在长时间的“跟踪”下,无论他在哪里,我似乎穿过人潮总能第一眼准确地找到他的身影。爱北认为这就是爱情的力量,所以无论相距多远,总能第一眼认出对方来。

    我忧伤地想,哪里来的爱情,他连我是谁都不知道。

    一个周末的下午,我习惯性地去了学校一个小花园。

    小花园很早之前就有了,据说刚建成的时候绿树成荫,特别好看,是情侣们约会的绝佳场所,只是后来有了大商场,有了游乐园,情侣们便不再满足于只在小花园里逛来逛去,小花园因此而荒废。荒废到某一天,突然就变成了小动物们的乐园,流浪猫流浪狗都聚在这儿,没有人类的打扰,这些生灵们活得很是快乐,甚至有人还看见有松鼠跑来跑去,我刚开学的时候去找过,但是没找到。

    每次去我都给给那些狗狗们买吃的。我从小就喜欢狗狗,可我妈觉得那狗狗太脏不好打理,而且还有传染病,所以我想要养只狗的梦想就一直没实现。直到我发现这个小公园里有流浪狗,所以每个周末都来这儿喂他们。

    见我手里有吃的,狗狗们都围过来,我蹲下去,把手中的火腿肠掰成一块一块喂给狗狗,有只小猫大概闻到了火腿肠的香气,也凑上来想分一杯羹。

    我不喜欢猫,我小时候被猫挠过,又尖又利的猫爪在胳膊上留下了三道痕迹,那种细密的疼痛让人一想浑身就起鸡皮疙瘩。所以那只小猫凑上来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躲开了。

    “它还很小,不用怕它。”

    年轻男孩子清哑的嗓音,已经在我心里响了无数遍。

    苏杭轻轻抱起猫,熟门熟路地坐在长椅上,顺手拿了我装火腿肠的袋子,取了一根火腿肠喂给小猫。

    我伸手想把袋子拿过来,手伸到中途又抽了回去。

    苏杭瞄我一眼:“怎么了?”

    我撇撇嘴:“没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