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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凤歌怒吼,到众兵士被震翻在地,小半盏茶的功夫,小小的客栈被围得水泄不通,路人旅客、武者佣兵和衙役兵勇,那是里三层外三层。

    人群中,有一队武者,如一队黑鹤立于鸡群,十分抢眼。

    他们人数有二十多人,修为最低的牵马小卒也是练气境圆满。清一色黑色武服,和躺在地上哀嚎的兵勇有些形似,但质料更为上层。统一的工艺精良、材质稀贵的精铁巧甲,造价恐不下于普通乌铁甲胄。

    这些武者,手执统一式样的,掺杂了足够分量的乌铁的兵器,乌光闪烁,浑身煞气,一看就是久经战阵,是从血海尸山里走到现在。

    那些黑衣武士,也是认识士兵头目,但也经过了被他们护卫在中央的数位修士的同意,才将其放了进去。

    巧甲武者中央,还有三个人。

    一位是两鬓斑白的武者,满脸皱纹,身子佝偻着,看似半截入了土,但却是一位伐髓境高手。

    一个是妙龄女子,妆着流苏髻,孔雀玉簪扦发,象牙篦绾丝,锥脸桃腮,五官精致,绝对百中无一的女子。她身着鹅黄褙子,脚蹬金丝绣鞋,虽于风尘里,寸土不沾身,看似一个美娇娘,却也是一个手执三尺青峰的通脉境初期武者。

    另一人,为女郎和老者拥簇的通脉境青年,头顶镶珠金弁,身着玄色宝衫,身姿挺拔,四肢修长,面如美玉,端然浊世佳公子,红尘美少年。

    “夜百总,夜少爷,您可得为小的们做主啊。”那兵头扑在那夜姓公子面前,一把鼻涕一把泪,隔着人群,指着挠着脑袋的凤歌哭诉着。

    “那野秃子,蛮横霸道,霸占客栈酒楼,一言不合就打伤了我和十多个兄弟,压根不将我们这些和妖兽浴血厮杀,保卫人族的军士放在眼里。这简直就是无视我荒城,无视夜城主,无视整个南昭公国啊。”

    那兵头,三言两语,将责任推了个干净,更是往凤歌头上扣着大帽子,其痛心疾首之状,好似对手犯了十恶不赦之大醉。

    “我去!”凤歌一脸懵逼,心中郁闷着,摸着蓄养了一段时间后,生了些许发渣的半光头,“这帽子,不可谓不小,大爷我是光头,可带不稳哟。”

    “嘁,真不要脸。”那巨锤大汉一脸轻蔑,挽着衣袖刚想要上前,却被一旁的麻杆武者拉住了胳膊。

    围着看热闹的武者,不少人对那队黑色武者的身份猜了个大概,脸色一紧,不知不觉间,和凤歌拉开着距离。

    “这夜、贝两家的人咋会跑到这犄角旮旯来?”有武者低声疑惑着。

    “嘿,这四大家族的公子小姐,能有什么事儿。”

    “有靠山就是好,到处游山玩水,灵药宝液堆也堆出高境界。”

    “咦,你们十多个人,还打不过一个乡野蛮人?”

    那鹅黄女子偷偷瞥了身旁的男子一眼,见对方只是抚摸着腰间的香囊,把玩着手中的美玉,不由有些气闷,鄙夷地瞟了眼地上的兵头,瞅着走出客栈大门的一身粗衣兽皮的凤歌,一脸嫌弃。

    “呃……”那兵头脸色一僵,眼睛转了数转,“贝小姐,像您这等高贵之人,哪晓得这荒野匹夫的狡诈,他就是趁着我们不备,偷袭出手啊。”

    “是么?本小姐最讨厌暗箭伤人的家伙,你别怕,有本女侠给你做主。”那女子有意在夜公子面前表现,话音未落,不待旁边武者阻止,拔剑,跺脚,身子已越过人群,如一只黄鸟滑向凤歌,嘴里娇咤道,“光头莽夫,看我玄金灵剑。”

    “贝茜小姐……”那老者皱了皱眉。

    “伏伯,由着她闹去,最后直接收摊子就是了。”

    夜公子抬起头,借着灯火,轻蔑地看了气机薄弱、四肢发达的光头凤歌一眼,一方面对满身护体宝具的贝茜满怀信心,也认定没人敢在荒城城主府,和荒城四大世家之一的贝家头上动土。

    凤歌瞅着身姿优美,身法颇为灵巧的少女,如点水的蜻蜓般执剑飞袭而至,他有心解释,却发现自始至终,对方都没有给他任何机会。

    蔑视,这就是上流社会对“低贱”(朴实)的普罗大众的态度,高高在上,已经成其一种本能,他们叫这为高贵。

    其实,从来没有什么空中楼阁,金字塔本来就由庞大的基座支撑着雄伟的顶端。没有平凡,哪儿来的高贵,这是相对的,就如没有黑暗,何谈光明。

    逻辑上,卑微中精粹出高尚,贵族来源于平民,然而,人类不是记忆力最强的族群,但绝对是最“健忘”的生灵。昨日,一个人走在了同伴的前面,今天,他信誓旦旦,翌日,他已经忘却了自己的根。

    所以,贫穷和富贵是伴生的,阶级对立,是有人忘本,有人嫉妒,没有谁能保证被族群托举上去后不会忘乎所以。

    站在高处的人,总是高高在上,是俯视下方。

    邪恶和善良是一对双生子,这里,不是搞阶层仇视,它,只是阐述一个事实:人,心中都有一头恶魔,有的将它释放出来,有的把他藏在深处,更多的人,慢慢将其度化。

    先人的“吾日三省吾身”,适用于处在人族社会这颗大树上的所有阶层。

    凤歌倒不是怕那女子,也不至于憷于那伐髓老者,他只是不想给鲁村找麻烦。毕竟,官不同于江湖势力。

    官,并不能完全代表国家,却又是政治的象征,统治的机器,它最会行法,谈礼,却又最蛮不讲理。

    起初,凤歌还真没将那贝茜放在眼里,但瞅那玄金灵剑剑身上萦绕的灿灿金光,感知到近在丈内的灼热,他心神一动,收起了轻视,一掌拍向了对方。

    普通通脉境武者,是很难将元力附着在兵器上,对方的玄金灵剑吞吐的剑光,要么是她修炼功法特殊,要么是武器铸造特异,不管怎样,凤歌都不敢粗心大意。

    “嗨,这蛮子,手保不住咯。”那夜少抚掌,对凤歌莽撞的做法颇显失望。

    “还真敢硬接。”

    “看来,真的只是天生神力的莽夫。”

    其他围观看热闹的观众也是连连摇头。

    然而,电光石火之间,片刻之后,就在大伙预料某人将要变成独臂之时,伴随着铮铮清脆响声,血洒长空的画面并没有出现,反而是那黄衣女子一个趔趄,手中光芒闪耀的长剑差点脱手而去。

    “咦?”夜少收起满脸的轻松写意,瞅着花容失色的贝茜,微微皱眉。

    “嘶,这秃的手是铁打的?”

    “嘁,铁在玄金灵剑根本就是一张纸。”

    “也许,他并不是表面上那般只会蛮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