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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课铃声响,高二四班的学生埋头倒下一半。

    程可欣趴在桌子上转着自动铅笔,拿起桌子上的语文试卷:“作文!又是作文!我最恨写作文!八百字!凑不够啊!!”

    正在埋头整理英语笔记的胡桃抬起头看了自己的同桌一眼,笑着问:“什么题目?”

    “假如今天是你生命的最后一天,你将如何度过?”

    “这么深沉?”胡桃吐吐舌头。

    “是啊!胡桃,你语文好,快给我说说,这要从何下手?”

    “不知道,要想得高分的话,肯定得写点理想之类的。”

    “那要是不想得高分呢,说认真的,你想怎么度过?”

    “该怎么过就怎么过呗,我们的每一天都是平凡的,也都是最特别的。”

    “有道理。”程可欣一知半解地点点头,铺开试卷,扭开钢笔帽,可是真要落笔了,又不知道写什么好。

    “那,换一种问法,”程可欣又问胡桃,“在你生命的最后一天,你有没有什么最想做的事?”

    “有,”胡桃放下手中的笔,认真地点点头,“我特想让林向屿把他欠我的红烧猪蹄补上。”

    “我跟你说正经的。”

    说曹操,曹操到,刚准备过来找胡桃要作业的男生听到自己名字,挑了挑眉毛,语气阴森森的:“嗯?偷偷说我什么坏话呢?”

    一听到他的声音,程可欣就绷紧了身子紧张得不敢再开口了,胡桃在心底偷偷笑她没出息:“身正不怕影子斜。”

    然后胡桃正襟危坐,对着林向屿说:“说你坏话还需要偷偷的吗?”

    “算了,你就这点爱好,我不剥夺。”林向屿一副“大人不记小人过”的样子,大气地摆摆手。

    程可欣生怕林向屿误会自己也在说他的坏话,在桌子下面拉了拉胡桃的衣摆。胡桃一边将自己的作业本找出来一边开口:“林向屿,看见今天的语文作文了吗,假如今天是你生命的最后一天,你有没有什么不做就死不瞑目的事?”

    “有,”林向屿也是斩钉截铁,看着胡桃的眼睛,毫不犹豫地脱口而出,“我特想让你把抢我的那盘周杰伦的磁带还我。”

    “我的红烧猪蹄呢?!”胡桃瞪圆了眼睛。

    “你还我磁带我就请!”林向屿慢悠悠地说,嘴角扬起底气十足的笑。

    “不请就不还!”胡桃赖皮道。

    “不还就不请!”林向屿依然不疾不徐,气定神闲地顶回去。

    他身体晃动,脖子上的金链子跟着一闪一闪,简直亮瞎了胡桃的眼。

    “所以说,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肯把你的大金链子给取下来啊?”

    林向屿无辜地眨眨眼睛:“等我满口金牙的时候吧。”

    “到底有没有人能来拯救一下你的审美了?”

    “我的审美有什么问题吗?”

    “究竟有哪个十几岁的年轻人会像你这样酷爱金色啊?!现在五十岁的大妈都不流行戴金了!能不能有点气质?!”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林向屿一脸坚定。

    周围人翻着“又来了”的白眼,见惯了胡桃和林向屿斗嘴,都捂着耳朵继续做题。

    等上课了,程可欣还捂着嘴巴乐不可支地笑。

    “有什么好笑的?”胡桃不好意思地用书挡住自己的脸。

    “我觉得你们两个在一起真逗,芝麻大点的事也能吵得有板有眼的。其实我好羡慕你,可以随心所欲地和他说话。”

    “因为我们只是好哥们儿嘛。”胡桃无所谓地耸耸肩。

    可欣侧过头去看胡桃高高扎起的马尾,在风扇的吹动下一摆一摆,神采奕奕。胡桃是公认的美女,杏眼红唇,身材也玲珑有致。年级中流传一个笑话,当初学《诗经》“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一班的语文老师在课上说:“只有四班的胡桃担得起这样的赞美。”

    “我真搞不懂他怎么想的啊,胡桃,我如果是男生,一定会喜欢上你的。”